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
关于成立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分局、稽查局,县局机关各科(室):
按照国务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,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深化国税、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压缩办税时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税总函【2017】145号)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、压缩办税时长,县局决定成立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领导小组机构、人员组成和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王学军
副组长:陈 明、相海涛、杨 芹
成 员:县局机关各科室、稽查局、第一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
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主要有:
1.按照税务总局、省局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,研究部署全系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。
2.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,根据省局、市局工作要求,研究确定全系统工作任务,明确具体措施、任务分工、时间表和责任部门;审议责任部门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工作事项;研究决定工作中需要制定的制度和措施等;研究决定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。
3.定期听取推进工作汇报,统筹解决推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,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。
二、领导小组办公室
主 任:杨 芹(兼)
副主任:胡宗敏、周勤虎
成 员:孙弘扬、孟 颜、孙月霞、孙 涛
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有:
1.起草全系统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,制定任务清单,分解工作任务,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2.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,协调督促责任部门推进任务落实,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,对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领导小组审议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
3.起草向领导小组报送的有关材料和领导小组会议有关材料,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项任务推进情况。
4.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,开展对外宣传、经验总结和上报。
5.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
2017年11月3日